天津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天津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首先是约定提取。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其次是部分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最后是公积金提取销户提取: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户口迁出本市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