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公积金中心批准的提取
除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和职工退休两种退出方式外,其他退出方式由审核后办理。程序如下:
1. 有关文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公室审核盖章。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资金的提取
非居民与本单位的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离退休人员的离休,均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须提交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非居民员工离职证明)、退休证明、身份证等,可直接从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代理机构提取。
(三)委托提取偿还贷款公积金业务(即按月自动扣除)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处理这个城市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天津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的业务处理。
该业务必须由本人持有相关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银行贷款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和必须首先申请公积金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分支单位开户,并将它与之前的公积金(激活)处理此业务。